问题 | 离婚男方如何争取子女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诉讼中,为获取子女的抚养权,建议以利于子女成长发展的原则为基础开展证据收集工作。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收集和对比了双方工作性质、工作环境、收入水平、住房条件、文化素养以及个人性格修养等多个角度的信息,以此来突显出有利于子女成长的有利因素。 2.针对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实际上,日常大部分时间负责照顾子女起居的并非父母中的任意一方,尤其是处于学前阶段的儿童,他们往往会由其中一方的父母来照看。 因此,关于子女之前生活环境的了解,以及长期照料子女的父母的观点及身体状况等因素也往往成为影响抚养权决策的重要因素之一。 3.关注子女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离婚案件中,关于子女抚养问题的解决应立足于不影响其健康成长为前提。 若双方有离婚的打算但其中一方距学校相对较近,或者所处生活区域成熟度较高,这些都对子女入学和日常生活更为便利,自然也就增加了获得子女抚养权的可能性。 因此,就此方面的证据搜集工作也是必不可少的。 4.听取子女个人意见的重要性不容忽视。 在办理抚养权事宜时,法院通常都会重视听取八岁以上子女的个人看法,将他们的意愿记录入案卷。 因此,在正式离婚之前或的整个过程中,做通子女的思想工作,使他们愿意跟随自己度过未来的时光,显得尤为关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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