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争夺孩子抚养权,应收集哪些关键证据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离婚诉讼的过程中,若当事人寻求子女的抚养权,应当遵循有利于子女茁壮成长这个核心宗旨,展开相关的证据搜集与梳理工作。
1、搜集与评估双方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职业特性、工作环境、收入水平、居住条件、教育程度和个性修养等诸多方面。 通过对这些数据的详细比照与深入分析,找出其中有利因素予以凸显。 2、重视对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毕竟在许多情形下,真正能够照顾孩子日常生活起居的并非夫妻任意一方,尤其是当我们的焦点集中于学龄前儿童时。 因此,孩子过去所处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伴随其身旁的父母亲的意见态度以及他们的健康状况,都极有可能成为影响抚养权归属的关键环节。 3、关于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调查取证,离婚案件中的孩子抚育问题处理原则应立足于不影响孩子身心全面健康发展。 假设双方当事人已经达成离婚意愿,然而其中一方的住址靠近学校或者居住区已达成熟阶段,对孩子入学就读、生活便利度无疑极为有利,自然有利于争夺抚养权。 因此,这方面的充分证据搜集也是必不可少的。 4、尊重孩子自己的观点非常重要,通常来说,法院在处理抚养权案件问题时,都会认真听取年满八岁以上孩子的个人意见,并将其记录备案归档。 在离婚发生之前或是诉讼过程之中,与孩子开展充分的沟通交流,使其自愿选择跟随哪一方共同生活,显得尤为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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