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法律是否允许有孩子的夫妻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已育有子女能否解除婚姻关系的问题,我国现行法律明确列出,即便是有未成年子女在家庭中,依然可以依法进行离婚申请。
无论夫妻同居期间是否拥有孩子作为纽带,一旦其中一方认为婚姻无法持续,均有权向婚姻登记机关或法院提起离婚请求。 然而,当涉及到养育权之争时,作为父母双方需理智地探讨和决定孩子的抚养义务归属。 在此过程中,首先应尝试通过双方友好协商来确定抚养权的所属; 若因分歧过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可以选择寻求法院的助益,最终由法院根据相关法规做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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