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夫妻中的一方拒绝承担赡养费用时,那么离婚之后,另外一方便可有权通过正式途径,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方履行相应的义务。
根据我国的法律条文所明定,离异或分手之后,若其中一方需要承担对于孩子的抚养权,那么另一方势必应当负担起孩子日常所需的生活与教育支出的部分乃至全部费用,这已经成为了法律上明确规定的义务所在。 倘若双方的离婚过程是以诉讼的形式完成的话,且法院已经对有关的抚养费用问题作出裁判决定,那么在另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用的情况下,另一方可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寻求强制执行的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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