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可以不要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原则上,夫妻双方若能达成共识,决定放弃抚养费用的承担,那么可以实施这种安排。
然而,即使在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表示某一方对此无需承担任何费用,但这并不影响在之后的某个时刻,子女能够向亲生父母中的任意一方提出追加抚养费用的诉求。 抚养方需要明白,支付抚养费用乃是作为孩子的法律义务,无论在婚姻存续期间还是在离婚以后,他们都需要履行这项责任。 因此,在办理离婚手续的过程中,有关抚养费用的条款或判决,并不能成为子女向其父母一方追讨超出原有规定金额的正当权益的阻碍因素。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