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判给母亲后,父亲不支付抚养费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父母离婚之后,若父亲拒绝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此时,倘若双方之前签署了明确的离婚协议,那么离婚后其中一方若未能按照该协议约定进行抚养费用的支付,而原有的抚养协议已被法院认可和证明,或者是在经过诉讼离婚并由法院做出裁决后,便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请,要求进行强制执行法律程序。
然而,若是通过民政局完成了离婚登记工作,则可以选择立即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支付相应费用,且当法院作出判决以后,如果另一方依然坚决拒绝支付抚养费用,那么便可以申请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来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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