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行使探望子女的权利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了行使探望权的详细步骤。
首先,父母需站在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成长的角度,通过平等的家庭沟通协商来确定最优探望方案。 若未能达成共识,法院将会在充分尊重子女各方面特殊状况的基础上,结合子女年龄、父母住所位置、职业类型、身体及心理状态、道德品行等因素细致综合考量,作出公正裁决。 探望权通常有两种实现方式——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 其中,探望性探望要求探望权人前往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家庭或指定场所进行短暂的探视交流; 而逗留性探望则允许探望权人在事先约定或由法院判定的探望期限内,带走未成年子女,并保证在此期间内按期送归。 若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未能遵守关于执行探望权的终审判决或者调解协议,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在收到当事人申请后,法院应对未尽义务一方进行严肃法律教育,要求其即时履行相应义务。 若该方仍拒绝履行业已生效的法律文书,法院有权处以罚款、拘留等严格的法律制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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