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一般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办理离婚手续过程中,未成年子女抚养归属问题并非必然归属某一方负责监护,具体应由双方经过友好协商达成共识来决定。
若双方未能协商解决,须将争议提交至司法机构裁决,根据非婚生子女的年龄状况以及父母的抚养能力进行综合评估后作出最终敲定。 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婴幼儿,应当优先考虑母亲委托行使监护权,除非存在以下几种特殊情形之一者: (1)母亲由于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导致子女无法与之共同生活; (2)尽管母亲具备抚养条件却有意无视应尽责任,同时父亲主张要让子女跟随自己生活; (3)由于存在其它非人为因素,使子女确实无法跟随母亲生活。 至于儿童超过两周岁的情况,应以何方抚养行为更有利于儿童身心健康成长为优先考量依据。 当子女达到八周岁以上之后,法院在做出裁判时会充分尊重未成年人的主观意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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