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情况下离婚时孩子会判给女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对于不满二周岁的子女,通常情况下应由母亲抚养。
这是出于保障婴儿早期发育及生长需求的考虑,尤其在乳汁哺育方面,性别和生物学特征使得母亲能够给予子女更为细致和体贴入微的陪伴。 针对已满二周岁但女方进行了永久性节育手术,而男方并没有实施有效避孕手段,并且男女双方的年龄差距并不十分显著的情况下,抚养权倾向于归属女方的机会比较大。 如果子女自始至终都由母亲照料,并且在离婚之后需要作出改变,由父亲负责抚养,这种转变可能会对他们的生活习惯产生重大且长期的影响,那么在此种情况下,判给女方的可能性也会相应加大。 此外,如果男方存在诸如赌博成性、酗酒无度等严重的不良行为习惯,不仅会对自身产生负面影响,而且还会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构成潜在威胁,因此这种情况下,儿童抚养权通常会被判归母亲所有。 对于罹患不孕不育症或不符合生育条件的男女方均要求获得抚养权的情形,如果子女已经达到八岁以上,且自愿选择跟随母亲生活,法院将会尊重其个体意愿,把抚养权优先授予女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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