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变更孩子抚养权需要哪些手续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之后若要对孩子的抚养权进行变更处理,所需要办理的相关手续如下:
首先,如果某位父母希望改变孩子的抚养义务归属,他们应该先与另外一位家长沟通商议,在充分尊重和考虑八岁及以上年龄段子女的主观意愿的前提下,通过双方达成一致而实现抚养权的变动。 其次,如果经过以上方式无法解决问题,应当启动单独诉讼程序。 在离婚案件结束后,如果其中一方试图改变子女抚养关系,或者当子女达到能够具备辨别能力的阶段并且主动表示希望能与另一方共同生活时,都应该按照上述操作进行单独诉讼程序。 第三,若存在特定事由,抚养权的变更将会得到法律支持。 依据具体情况,我们可以得知那些导致抚养权变更的法定事由包括: 由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患有严重的疾患或是因残疾丧失了继续履行抚养义务的能力; 以及如果儿童超过八岁并愿意跟随另一位家长生活,同时该家长也具备抚养能力等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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