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前夫不让我看孩子怎么办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在离婚之后,享有抚养权的对方明确阻挠另一方接触与亲生子女的关系,且经过多次沟通无果的话,那么未获得抚养权的一方有权利向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维护及行使自己对子女的探望权利。
当法院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此类案件依法作出最终的判决或裁定时,如当事人仍然有意拒绝执行其条款,则该行为将触发由法院依法实施强制执行的法律程序。 我国法律明确界定,双方离婚后,如果其中的一方并未直接承担对子女的抚养责任,那么他/她仍保留了享有探望子女的权利; 而另一方同样需要积极配合,履行协助的法定义务。 因此,凡一方拒绝对此给予必要协助时,另一方有权据此法律法规发起诉讼来追索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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