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父母与子女间的法律关系究竟是怎样的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关于继父母子女关系这一概念,它所涵盖的内容指的正是继子女与其继父母双方之间是否已经确立了抚养关系。
其中,继父母指的是子女对已故或离异之父母的另一半所赋予的称呼; 而继子女则是指夫妻中的任意一方在之前婚姻中所生育的子女,相较于现有的婚姻伴侣来说,他们属于前一段婚姻的产物。 根据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表现形式不同,可以将其分为两大类: 首先,抚养型。 抚养型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表明,继子女在未成年阶段便与生父(生母)及继母(继父)共同居住,并且接受了来自继父母的生活抚养和教导,从而建立起抚养关系。 这种状况下,我们可以推定两者之间形成了法律拟制的直系血亲关系,他们之间的权利和责任关系与原生自然血亲父母子女并无差异,但是继子女仍然保留着对原有自然血亲父母一方的既得权责。 此时,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在法律效力上的体现与养父母与养子女的关联几乎相同。 其次,收养型。 如果继父或者继母以合法的收养程序正式收养了继子女,那么通过正式收养行为而得以形成的养父母子女关系,只需办理完法定收养手续,即可实现继父母子女关系向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转变,进而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来调整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事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 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