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孩子判给女方后还能争抚养权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实际情况中,尽管子女已经判决归属于女方抚养,但男方仍有权争取子女的抚养权利。
具体操作方面,男方首先应尝试与女方进行友好的沟通和协商,若未果,则可通过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身权益。 若女方存在如下任何—种情形重,当地司法机关将可能批准变更抚养关系: 1.身体患有严重疾病或因伤残导致不能有效地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 2.未能尽到抚养义务或者有着虐待子女的不当行径,这通常会对子女的身心健康产生不良影响; 3.对于年满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倘若自愿跟随另外一方居住生活,并且该方具有足够的抚养能力; 以及4.存在其他正当合理的原因使得抚养关系须得加以变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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