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时孩子多大不需要再付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两愿离婚之时,关于未来子女抚养问题之处理,通常会签订相关协议或交由当地法律机构进行裁决。
在这种情况下,子女抚养费的支付期限应当延续至子女年满18岁成人之日。 然而,对于年龄在16岁至18岁之间、且已具备通过自身劳作获取经济收入的能力,足以满足自身基本生活需求的未成年人,他们的父母可以选择停止支付抚养费。 此外,在婚姻走到尽头之后,如果子女由其中一方向法院正式申请获得了直接监护权,那么另一方也有义务承担相应的抚养责任,即维持对子女部分或全额的抚养费。 在此过程中,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及支付日期应根据双方协商确定; 而若未能达成一致意见,则将对此进行法庭裁决。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此种法规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刻,以合理方式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现有的抚养协议或法院裁定金额的额外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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