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子女的抚养关系是否可以解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可以依法解除。
具体情况如下: 1.因继父母中的任何一方去世所导致的抚养关系的自然终止。 2.对于仍处于未成年阶段的继子女来说,如果他们的生父与继母或者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破裂并离婚,那么这将间接导致他们与继父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随之终止。 3.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实现的解除。 这种方式主要适用于已经建立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和继子女之间的亲属关系,由于这种关系本质上属于拟制血亲,因此通过双方协议也是完全可以解除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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