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如何成功争取回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离婚之后如欲夺得子女的抚养权,首先需与对方进行友好协商,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则可向司法机关提出变更抚养权申请。
以下是符合特定条件的几种情况,这些情况将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1、与子女同居的一方如果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由于某种原因而导致身体残疾,进而丧失了抚养子女的基本能力; 2、与子女朝夕相处的一方在履行抚养职责方面存在严重问题,甚至有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会给孩子的身心发展带来长期且深刻的不良影响; 3、八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有强烈意愿跟随另一方生活,而该方同时具备抚养他们的经济和个人能力; 4、存在其他合理充分的理由,使得原来的抚养关系必须做出相应调整。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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