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离婚男方拒付抚养费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尚未解除婚姻关系的男方拒绝承担其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责任时,作为母亲的女方有权代表子女向上诉法院提出民法诉讼,寻求合法途径让男方支付抚养费用。
在法院判决对方父亲必须缴纳抚养费用之后,只要判决书上所规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到期,女方即可在这个期限满了以后再次上诉至法院,要求法院采取强制手段来执行判决。 若男方仍旧拒绝执行人民法院的判决,那么法院将依法对其进行15天以下的司法拘留。 如果男方已经具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却仍然拒绝执行法院的判决,并且情节严重的话,甚至可能被指控构成犯罪行为,这种情况需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包括判处3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刑事拘役或罚金等严厉处罚和措施。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 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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