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婴儿判给父亲抚养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通常情况下,对于两周岁以内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应当履行相应的扶养和教育责任,一般会倾向于由母亲来抚养。
然而,如若发生特殊情况,例如母亲存在以下三种状况之一,那么此时可以考虑将孩子交由父亲抚养: 首先,母亲如果长期患有不易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种种严重病症,使得孩子不适宜与她一同生活; 其次,如果母亲虽然具有抚养能力却未尽到必要的扶养义务,而此时父亲明确表示希望孩子可以跟随他生活; 最后,如果因为某些原因,例如其他特殊因素,子女确实无法继续与其母亲共同生活下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四条
离婚案件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的,对不满两周岁的子女,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的原则处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 (二)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 (三)因其他原因,子女确不宜随母亲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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