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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时,女方是否可以拒付抚养金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在双方友好磋商并达成共识的情形下,女方可以选择无需承担抚养费用的责任,并且不会对子女权益造成任何侵害。
然而,若双方未能就此类议题达成一致或严重影响到子女的健康成长时,女方仍需履行支付抚养费用的义务。
然而,具体每月应支付抚养费用的金额可由当事人双方进行协商,若达不成一致意见,便需要按照以下统一规定来予以执行:
拥有稳定收入者,其抚养费用的支付上限最高可占其每月总收入的20%至30%;
而在承担两名及以上子女抚养费用时,其支付比例可以适当上调,但一般情况下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对于无固定收入的家庭而言,其抚养费用的金额可以参考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的平均收入,然后再据此计算得出。
若发生特殊情况,也可以适度提升或下调上述提供的比例。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二条
父母双方可以协议由一方直接抚养子女并由直接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养费。但是,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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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4 17:5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