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再婚如何有效要回抚养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您确实希望获得子女的监护抚养权利,则首先建议您与其配偶双方进行友好协议解决此问题。
如若达不成共识,您可向当地法律机构提出诉讼请求。 根据相关法条规定,具有以下任何一种情形,父母一方具备变更未成年子女监护抚养权申请的条件时,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未成年子女的身边,即与他们居住在一起的那位监护人,因患有严重疾病或残疾,使得他们无法继续承担抚养责任; (2)与孩子共同居住的监护人,未尽到细心呵护孩子和关心保护的义务,甚至出现了虐待未成年子女的行为,或是他们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环境,对于孩子的心理和身体健康构成负面的影响; (3)当子女年满八岁后,表示愿意跟随另一个家庭生活,而这个家族同样具备抚养能力; (4)如果存在其他法定理由,也需要改变现有的监护抚养现状。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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