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提出离婚时,孩子的归属应如何决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异,关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则需要双方进行详细的协商处理。
针对还处在哺乳期甚至未满两周岁的婴幼儿群体,他们的抚养权通常会直接交由其母亲予以承担; 至于已经年满两周岁的儿童,则应当通过双方友好协商的方式进行分配。 倘若无法达成共识,亦可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届时,法院将依据对孩童发展更为有利的原则作出最终裁决。 请注意,无论父母之间的婚姻状况如何改变,他们与未成年子女之间的血缘亲情关系是永远不会因此切断或消失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