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仍享有监护权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事件中,关于子女监护权的归属往往是一个备受关注的话题。
尽管夫妻双方在婚姻解除之后,通常将抚养权分配给一方,但这并不意味着另一方自动失去了对子女的监护权。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亲情联系不会因为婚姻破裂而消失无踪。 相反,即使父母离婚之后,他们对于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并未被终止或改变。 子女在成长过程中所需要的爱护和培养,无论由何方承担主要责任,都应由两个亲生父母共同完成。 因此,无论是在正式离婚之前还是在其后,父母双方对于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都是固定不变的,任何一位家长都必须认真履行其对孩子的抚养、教育以及保护的职责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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