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怀孕期间离婚,孩子抚养权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新生儿诞生之后,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关于子女抚育方面的事宜,若协商过程中未能达成共识,则可诉诸国家司法机关进行裁决。
然而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小儿而言,通常情况下其法定抚养权应归属其母亲。 无论是子女的养育,还是其接受教育与保护的权利及义务,皆与生俱来属于父母双方。 另一方面,未获得抚养权的那一方有责任承担孩子必要的生活费用以及教育所需的相关开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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