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应支付到多少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关系解除后,对于未成年子女抚育金的支付时间应该持续至何时呢?这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来加以明确规定。
通常来讲,孩子的抚养费用应按基本原则至少支付至其年满18岁为止。 然而,对于那些年龄介于16岁至18岁之间,他们的劳动收入已经成为生活所需的主要来源,并且还能够独立维持所在地一般的生活水准的子女而言,父母可以选择停发或者减少他们的抚养费用。 但是,在此过程中需要注意一些特殊情况,即使子女已成年,但若父母具有实际的经济负担能力的话,他们仍然有责任承担孩子的抚养费用。 具体的停止支付抚养费的期限将依据具体情况进行灵活的调整,其中包括以下三类具体情况: 首先,当成年子女丧失了劳动能力或者他们虽然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他们的收入不能够维持生活所需时; 其次,当成年子女仍旧处于学校学习阶段; 最后,当成年子女确实失去了独立生活的能力和条件。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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