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爷爷奶奶是否有权利探视孩子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生育之后,探望权便成为了一个重要的话题。
此项权利表达了父亲或母亲在离婚之后不直接负责抚养子女的那一方有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探访、沟通交流、面对面相见,以及短时间内共同生活的合法权益。 倘若在离婚之后,祖父母(即孩子的祖父和祖母)是否有权探望孙儿呢?尽管从法律规定上看,行使该项权益的主人翁应当为未直接养育子女那一方的父母亲,而并非他们的祖父母。 然而,亲情永续,探望孙辈亦是建立家庭成员间亲情纽带的自然行为。 在获得法定监护人许可的前提下,祖父母理所当然地能够探访自己的孙儿。 而若他们在受到禁止的情况下仍然固执己见,强行探访,那么这无疑侵害了法定监护人的监护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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