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界定离婚时的抚养费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若子女由其中一位当事人进行直接抚养,那么另外一方必须承担起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支付责任。
至于负担的费用金额以及期限的长度,应由夫妻双方通过协商来决定;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则需交由法院进行裁决。 关于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可以参考子女的现实需求程度、家长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及当地的社会生活准则进行核算。 对于具备稳定收入来源者而言,抚养费通常需要按照他们每月实际收入额的20%至30%范围内进行支付。 如需同时承担两个及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情况下,比例可适度提升,然而一般最高不能超过月总收入的50%。 而对于无固定收入者,抚养费的额度就需要依据当年度总收入或同业界平均收入为参考,按照上述比例进行计算得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
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有特殊情况的,可以适当提高或者降低上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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