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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是否仍有对孩子的探视权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探望权,即在夫妇离异之后,非直接负责养育孩子的一方有权对其子女进行探访的权益。
值得一提的是,依据我国现行有关法律条款,在父母离婚后,若未直接抚养孩子的父或母,他们则具有探视孩子的法定权利。
换句话说,探视权属于未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的合理合法权益,除非这种行为对孩子本人的身心发展造成严重的负面影响,否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碍此权利的行使。
然而,法律并未对探视方式及时间做出明确而详细的规定,需要双方进行充分协商以作出最终决策;
若未能达成共识,唯有诉诸法律程序,请求法庭作出公正裁决。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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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18:1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