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协议中可以约定一方不支付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父母双方依法有权通过协定方式决定是否将子女交由其中一方进行直接抚养,且由直接抚养方承担子女的所有抚养费用。
然而,若直接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无法满足子女日常生活所需且对子女的身心发育产生负面影响时,法院将会拒绝认可这一安排。 因此,父母双方可在离婚协议中订立关于抚养费用问题的条款,即无需向对方支付任何抚养费用。 但在未来实际需要时,子女仍有权利要求另一方履行抚养义务和支付相关费用。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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