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打斑鸠是否是违法行为? |
分类 | 刑事辩护-刑事犯罪辩护 |
解答 |
律师解析:
斑鸠属于“三有动物”,打斑鸠属于违法行为,不构成犯罪的,由野生动物行政主管部门没收猎获物、猎捕工具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
猎杀“三有动物”,情节严重的,涉嫌非法猎捕罪。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非法狩猎“情节严重”: (一)非法狩猎野生动物二十只以上的; (二)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或者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狩猎的。 国家保护的野生动物,分为一级和二级,除了这些,还有一类叫“三有动物”。所谓“三有动物”,是指有益的、有重要生态价值、有科学研究价值的野生动物,常见的动物主要包括麻雀、斑鸠、青蛙、壁虎、蟾蜍、野鸡、野兔和各种蛇类等。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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