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前夫不付抚养费,能探视孩子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前任丈夫未履行支付扶养费用之责任时,其仍然享有探视孩子的权益,这在法律层面上属于其固有的权力。
在您面对此种情况之时,是否考虑通过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男方承担起相应的抚育责任呢?根据我国法律条文所载明的内容,夫妻双方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对非亲自抚养孩子的父亲或母亲而言,拥有了探望孩子的合法资格,而另一方则负有必要的协同配合之责。 在具体的探望权利的行使方式以及时间方面,应有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决定; 若未能达成共识,则应依据人民法院的裁决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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