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双方都不同意抚养小孩时,离婚应如何处理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若均不愿意承担抚养小孩的责任,那么法院将会依据夫妻在日常生活中的各方面实际状况,包括经济收入,以最利于未成年子女成长为首要考虑依据进行裁决。
抚养权乃父母对其子女提供金钱以及其他形式的资源以确保他们健康和幸福成长的义务。 此养育之职亦存在合法婚姻生育及非法同居生育的分别。 然而在实际生活环境下,因种种复杂原因所致,许多时候父母的抚养权难以得到充分的保障。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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