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迫签署的放弃抚养权协议是否有效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被强制签署的、不涉及孩子抚养权事宜的协议,从根本上来说是无效的。
任何一项民事行为的具体实施,都需要建立在行为实施者充分尊重自身意愿并具全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基础之上,方能获得法律法规所公认的合法性与有效性。 基于这一前提,可以得出结论,即因暴力或恐吓等因素被迫签署的关于孩子抚养权的协议,并不符合行为人真实意愿的反映,因此这样的协议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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