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有子女的情况下,是否可以选择协议离婚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您可与配偶通过友好协商确定离婚事宜并前往民政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您亦有权依法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以争取自身合法权益。 在处理子女抚养问题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确立了总的指导原则,即从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且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的角度出发,结合父母双方的实际扶养能力及抚养条件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虑。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通常应由女方直接抚养; 若男女双方均未出现明显过错,且各项条件相当,若女方在道德品质上更为优秀,同时具备更多的时间来照顾孩子,那么她获得孩子抚养权的机会将会更加显著。 而对于年满十周岁的子女,他们有权自主选择跟随母亲或父亲共同生活。 在抚养孩子的过程中,另一方需承担相应的抚养费用,通常为其月工资收入的20%-30%。 此外,一般情况下,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将被视为夫妻共有财产,离婚后将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予以分割。 如有一方存在过错行为,受害方有权请求法院对其财产份额做出适当调整。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