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不支付孩子抚养费,会有何法律后果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若未能如期偿还债务,则可能面临法律诉讼的风险,并且在申请强制执行之后,您的银行账户将会被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明确规定,对于被人民法院宣布为无责任监护人的父母、子女、配偶等人,在他们被取消监护人资格之后,仍然需要承担对被监护人的抚养、赡养或扶养费用。 同样地,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则: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扶养费; 而第一千零六十七条则进一步强调,如果父母未尽到抚养义务,那么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权要求其父母支付抚养费。 此外,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对其进行侵害或歧视。 同时,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也必须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 最后,根据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离婚后,如果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那么另一方就应该承担部分或全部的抚养费用。 具体的费用金额和期限长短,可以由双方协商决定; 如果协商无果,则由人民法院作出裁决。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条款所规定的协议或裁决并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出协议或裁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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