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关于子女的探望权,我们需要明确,法律并未赋予任何权力实施强制性手段来确保其落实。
在离婚案件中,不直接承担照料孩子责任的父亲或母亲具备了探望孩子的法定权利,而对方则负有积极配合与支持的义务。
假如父亲或母亲试图通过探望的方式来影响或危害孩子的身心健康,法院有权依法暂停该探视活动;
待相关风险因素消除之后,探望活动应继续进行。
至于那些故意拒绝合作且妨碍另一方实现探望权的个人和团体,法院也具有相应的司法权力,可以动用拘留甚至罚款等强迫措施加以遏制,但我们必须认识到,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对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及探视行动进行强制性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