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拒绝支付抚养费属于何种性质的诉讼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倘若有家庭成员未能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如期履行对其未成年子女在生活、教育等方面应尽的经济支持责任,这通常会引发涉及到监护权以及抚养问题的民事争议性诉讼案件。
依据现行的法律条例,那些未直接参与抚养未成年子女的父母或其他照顾者,显然负有为他们的子女提供必要的生活、教育等方面的经济支持义务。 至于具体的金额标准,则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进行合理的评估与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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