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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驱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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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驱逐出境的概念

驱逐出境又称“限期离境”,指主权国家强制外国人限期离境。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安全利益或社会公共秩序,有权将违反本国法律的外国人或外交人员驱逐离境。中国法律规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二、驱逐出境法律简介

驱逐出境,是指将犯罪分子从我国境内驱逐到我国境外的一种刑法处罚。

对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中国公民,不适用单独或附加判处驱逐出境的刑法。

由此可知,驱逐出境只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

我国刑法规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法。

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应依刑法规定定罪量刑,依其犯罪结果单独处以主刑或附加刑或者处以主刑和附加刑,对此,刑法专门规定:“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附加适用”,界定了驱逐出境不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主刑,而属于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如某外国公民在中国领域内犯抢劫罪,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驱逐出境,在该犯罪分子服刑期满后,即被押送驱逐出境或押送该犯罪的外国公民所在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领事)馆押送回国。

驱除出境的适用十分有严格的规定,他不仅要考虑犯罪情节、罪行轻重,还要考虑国际大形势和犯罪人国籍国与我国的外交关系,如果单纯的从刑事处罚考虑,可能会给我国的外交工作增加难度

三、在我国的适用

1、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驱逐出境是指强迫犯罪的外国人离开中国境的刑罚方法。中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在中国境内的一切外国人都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如果犯罪的外国人继续居留在中国的境内有害于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人民法院可以对其单独判处或者附加判处驱逐出境,以消除其在中国境内继续犯罪的可能性。

2、方式

一是独立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情节比较轻,但又不宜继续滞留中国境内的外国人,没有必要判处主刑的,可以单独判处驱逐出境。

二是附加适用。它是针对那些犯罪性质比较严重、判处了主刑或者其他附加刑的外国人,可在主刑执行完毕后适用驱逐出境。

对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外国人不宜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3、适用主体

适用于不具有中国国籍的,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外国公民和无国籍公民。即对于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中国公民包括港澳台人员,不适用单独或附加判处驱逐出境的刑法。

四、驱逐出境法律条文

《刑法》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出入境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4款:被遣送出境的人员,自被遣送出境之日起一至五年内不准入境。

第八十一条 外国人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有其他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情形的,可以处限期出境。外国人违反本法规定,情节严重,尚不构成犯罪的,公安部可以处驱逐出境。公安部的处罚决定为最终决定。被驱逐出境的外国人,自被驱逐出境之日起十年内不准入境。

驱逐出境相关词条

  • 罚金

    罚金,是指对犯罪嫌疑人判处刑罚的同时,强制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不能单独适用。

  • 定罪情节

    定罪情节,是指刑法所规定的影响法院对犯罪嫌疑人是否构成犯罪、罪轻罪重的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的认罪态度,社会危害程度,是否累犯等。

  • 刑事罪名

    刑事罪名,是指我国刑法规定的构成何种刑事犯罪的名称,具体内容在刑法分则有详细描述。

  • 刑法的效力

    刑法的效力,指刑法生效的范围,分为时间效力、地预效力和对人的效力,即刑法适用于什么时间、什么地方和什么人。

  • 主观罪过

    主观罪过,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犯罪行为时对自己的危害社会的行为及其危害社会的结果所持的故意或者过失的心理态度。

  • 刑事辩护

    刑事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为自己在刑事侦查、提起公诉、法院判决阶段提供法律帮助,以证明自己无罪或罪轻,被委托律师根据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和相关法律,向司法机关申请犯罪嫌疑人无罪或罪轻的行为。

  • 罪数形态

    罪数形态,是指主体为一人,但其所犯之罪有数个,依据刑法理论上最终为一罪或数罪。

  • 刑事责任能力

    刑事责任能力是指行为人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辨认能力是指一个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意义和后果的认识能力。控制能力是指一个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自己行为的能力。

  • 附加刑

    附加刑,是指刑法规定的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驱逐出境。

  • 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我国刑法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刑法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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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7 6:4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