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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女方离婚不要孩子是否仍需支付抚养费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若女方在婚姻关系中提出离婚且不愿意承担对孩子的抚养责任,那么她需支付必要的抚养费用。
在离婚生效之后,若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于某一方,那么另一方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承担起部分或全额的抚养费用。
具体的费用比例和期限的长短将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
若协商无果,则由当地的司法机构进行裁决。
关于女方支付孩子抚养费的期限,通常情况下会持续到孩子年满18岁为止。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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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9 20: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