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离婚的法律程序及规定有哪些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当事人提出离婚请求所需满足的必要条件包括:
1.夫妻双方必须确认其感情已经彻底破裂,而且对于子女抚养权归属以及财产分割等方面存在无法调和的争议,符合以上任何一种情况的一方或双方都可以发起离婚诉讼程序。 2.作为原告的一方,应当是适格原告,同时具备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3.在法律层面上,双方之间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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