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应在何处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1、根据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即使在夫妻关系解除之后,离异之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仍拥有抚养义务,若有任意一方未能切实履行这一责任,则视为违法行为,当事人可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并请求强制执行的方式来维护自身权益。
2、在此情况下,建议以儿童的名义撰写一份法律起诉书,具体内容应包括请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等要求; 3、将该文件提交至被诉人即儿童父亲(或母亲)的居所所在地的司法机构,支付约为人民币二十元的诉讼费用作为立案手续; 4、进入法庭审理环节; 5、在开庭之前,务必做好充分的证据准备工作,提供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等相关证明材料; 6、如您有意聘请律师协助处理此案,建议在案件初期便寻求专业人士的意见与建议。 7、《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承担问题: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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