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一方不支付孩子抚养费,如何起诉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离异的父母而言,他们仍然负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的义务。
若出现任一方未尽该责任,即属于犯法行为,可向当地司法机关提起诉讼,并申请强制执行。 具体操作如下: 首先,以孩子为原告人,撰写一篇以追讨抚养费为诉求的民事起诉状; 其次,将已完成的起诉状递交至孩子父亲(或母亲)所在地的法院,同时需支付约20元不等的立案费用; 之后,等待法院安排开庭审理; 审理之前,务必做好相关证据的搜集整理工作,包括离婚协议或生效判决等; 如果你计划聘用律师协助处理此案,建议尽早与律师进行咨询沟通。 值得注意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明确规定了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承担方式。 即,离婚后,子女如由其中一方直接抚养,则另一方应承担相应比例的抚养费,且抚养费的金额及支付期限均应由双方协商确定; 若无法达成共识,则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裁决。 在此基础上,子女在必要情况下仍有权向父母任意一方提出超出原有协议或判决所规定数额的合理请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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