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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后再争夺抚养权需要什么条件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离异之后重新争夺子女抚养权力所需满足的条件须具备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与子女共同居住和生活的父母其中一方是否因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由于某种原因导致身体残疾而使得他们无法继续肩负起对孩子的抚养责任。
其次,若与子女共同居住生活的一方不尽到对孩子应尽的抚养义务或者实施了虐待儿童的恶劣行为,抑或是他们与其共同生活对于孩子的身心成长产生了负面的影响。
再次,如果子女已经满8岁,,并且表示出愿意跟随另一方生活的意愿,同时这位新的领养人也具有抚养孩子的能力。
最后,如存在其他合理的原因需要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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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23 14:5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