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想要变更孩子抚养权该如何操作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后,若有需要,可透过以下途径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首先,倘若父母双方均能就子女抚养权的归属事宜重新达成共识,并且此种改变并不影响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那么,双方可通过签署协议来正式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其次,倘若父母双方对于子女的抚养权问题未能取得一致意见,此时,他们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变更子女抚养权。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第五十七条 父母双方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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