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可以不给抚养费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并不必然涉及到支付抚养费用这一问题。
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父母双方完全有权利就抚养事宜进行自行协商确定,并可在自愿且平等的基础上达成共识——由直接负责抚育子女的那一方全权承担相应抚养责任,同时,其他一方则无需再向其支付任何抚养费用。 然而,若经过调查核实发现,抚养方的经济实力无法独立承担起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时,法院将不会予以批准。若确实需要支付抚养费用,那么具体的金额将会受到父母的收入状况、当地的生活水准、子女的数量以及子女的实际需求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与制约。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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