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女方起诉孩子可归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子女该由何人监护抚养?这常常成为摆在法院面前的难题,法官必须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权益为原则进行裁决。
若女方主动提出离婚且欲取得子女的抚养权时,法院将会从诸多方面予以考量,如子女年龄及健康状况、与父母之间的亲情纽带、父母经济能力及家庭生活环境,乃至父母对子女的养育责任与态度等等。 倘若法院认为女方具有更大的优势去承担起照顾子女的重任,那么便可能将子女的监护抚养权判交于女方手中。 然而男方亦有权参与争夺抚养权,只需能够证明其自身更适宜抚养子女即可。 最终,法院会全面分析各项因素,作出最为公正合理的判决。 当然,即便是在抚养权已确定之后,另一方仍然拥有探视权和与其子女生保持紧密联系的权力。 因此,面对离婚后涉及子女监护抚养问题的时候,我们应尽可能考虑到孩子的情感需求,尽最大努力降低其所受到的心理创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