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儿女怎么判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涉及到夫妻离婚过程中,尤其是关于不满二周岁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时,通常遵循以下基本原则,即应优先考虑母亲作为直接抚养方,保障未成年人的权益和健康成长。
然而,若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在父母双方无法就抚养问题达成共识的情况下,则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为有利的方向,依据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判决。 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以后,便应当充分按照其个人真实意愿进行抚养方式的确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随便看 |
|
法问网是一个自由、开放的法律咨询及法律援助免费平台,为用户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法律知识等法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