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想养孩子可以送往福利院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一定条件下,当然是不可行的。
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权益提供了强大的保障体系,尤其是在有监护人存在的情况下,将其送往福利院显然是不被允许的。 我们应当让监护人承担起抚养孩子的重任。 若监护人未能履行应有的抚养义务,那么他们将会面临法律的制裁,甚至可能会涉及到遗弃罪等严重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那些年迈、年幼、身患疾病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独立生活的人群,负有扶养义务却拒绝扶养,且情节恶劣者,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的严厉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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