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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病人怎么离婚
分类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解答
律师解析:
若您想与身患精神疾病者解除婚姻关系,完全可行通过法律诉讼途径实现。在这种情况下,婚前行事人未向另一半坦白自身病情,婚后疾病虽经过治疗但不能痊愈,抑或是在结婚之前明确知晓对方具有精神病症,且仍决定与之结成伴侣,或者在两人的婚姻生活过程中药长时间承受精神疾病折磨却得不到治愈,在这些情况下,都可视作双方情感已经达到破裂的边缘。如果其中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在多次调解无效之后,法院可以依法做出准许离婚的决定。
然而,在常规离婚案件中,必须由当事人亲自参与诉讼程序。然而针对精神疾病患者这一特殊群体,我们应该区别对待。例如,对于那些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的人士来说,可以在他们精神状态相对正常时参加诉讼;而对于那些无法独立进行诉讼或者行为能力受到限制的精神疾病患者,则需要委托他们的亲生父母、年长的兄弟姐妹等在同居期内有抚养义务的亲属代为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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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5 11: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