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2个孩子一个也不要可以吗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在离婚案件中,通常情况下,当事人不能将生育的两名孩童全部拒绝抚养,除非对方有自愿对两位孩童进行养育的意愿,否则,一般会按照对等原则,即一人负责一名孩童的养育任务。
尽管父母双方之间的婚姻关系因为离婚而破裂,但这并不意味着他们与孩童间的血缘亲情就此消失。 离婚之后,无论孩童是由父亲还是母亲亲自抚养,其身份仍然属于父母双方共同的孩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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