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孩子跟谁 |
分类 | 婚姻家庭-子女抚养 |
解答 |
律师解析:
夫妻离异时,未成年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在满两周岁之前的子女性别,通常会被优先赋予母方;这主要是基于该年龄段孩子所处的生理特征,他们正处于哺乳阶段,对母爱需求较为强烈,母方能够为他们提供更加细腻入微的照顾。 其次,即便孩子已经年满周岁甚至更大年纪,若女方已接受绝育手术,而男方却未施行,那么在法律层面上,孩子被判给女方的概率将更高。 第三个条件则是,如果孩子一直以来都是由母亲进行照料和抚养,那么在离婚之后如果决定让他跟随父亲,一定要认真评估这种生活方式转变是否会带来重大的生活习惯变化并可能影响到孩子的健康成长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倾向于把孩子判给女方。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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